| 广昌5805人享受农村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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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10 11:05 文章来源: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广昌县甘竹镇坪上村黎沅村小组的石小毛到当地信用社领取了夫妻俩7—9月份的360元农村低保金。石小毛今年58岁,因患肾炎摘除了一个肾,失去部分劳动能力,生活十分艰难。今年,他夫妻2人被纳入了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60元。老石激动地说:“农村低保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啊!”目前,在该县像石小毛一样享受农村低保的已有2746户5805人,月发放低保金145900元。
为确保农村贫困家庭能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从今年7月起,广昌县实现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向最低生活保障转轨。该县制定了《广昌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农村低保范围、标准等都作了明确的界定。县民政局和财政局进一步强化管理,保证低保资金专户运行。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按月发放,由县财政局按县民政局审批的低保对象及发放标准,将低保金直接拨到当地低保对象的专户存折。(凌广辉 廖芳贵) |